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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法務
07-242025

公告地價前已重劃 土地移轉不能減稅

2025-07-24    經濟日報 / 記者 胡順惠 / 台北報導

台中市稅務局提醒,若土地為「重劃後第一次移轉」,在符合條件下可適用
土增稅減徵40%的優惠,但要特別注意的是,這項稅負減免僅適用於「完成第一次規定地價後才辦理重劃」的土地,若是在首次規定地價前即完成重劃,即使是第一次移轉,也無法享減稅。

據《土地稅法》規定,土地經重劃後初次移轉,因土地價值提升多半來自重劃本身效益,可減徵土增稅40%,但條件是該筆土地必須在政府首次辦理公告規定地價後才完成重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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