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S
經貿稅務要聞
- 2022-05-23營所稅收入漏報 常見三疏失
- 2022-05-21竊取國家技術 最重關12年
- 2022-05-20翻攝發票冒領獎金 觸法
- 2022-05-20防疫照顧假 雇主禁扣全勤獎
- 2022-05-18CRS申報期限展延至8月1日
- 2022-05-18買家未索取 漏開發票照罰
- 2022-05-18支付授權軟體費 可列減除
- 2022-05-18已稅海外遺產 可限額抵扣
- 2022-05-18公司暫停營業 仍應報稅
- 2022-05-17境外電商報營所稅 四個注意
稅務法務
05-182022
公司暫停營業 仍應報稅
2022-05-18 經濟日報 / 記者 翁至威 / 台北報導
又到5月報稅季,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若暫停營業,仍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,否則經核定有應納稅額,將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。
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經核准暫停營業,依《所得稅法》及財政部相關函釋規定,仍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。
若營利事業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,經稽徵機關通知補報而未在接到滯報通知書日起15日內補辦,結果經國稅局核定有應納稅額,將按核定應納稅額,另加徵10%滯報金,依規定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,最低不得少於1,500元。
而若超過15日仍未補報,稽徵機關將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,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,並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加徵20%怠報金,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,最低不得少於4,500元。
又到5月報稅季,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若暫停營業,仍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,否則經核定有應納稅額,將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。
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經核准暫停營業,依《所得稅法》及財政部相關函釋規定,仍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。
若營利事業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,經稽徵機關通知補報而未在接到滯報通知書日起15日內補辦,結果經國稅局核定有應納稅額,將按核定應納稅額,另加徵10%滯報金,依規定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,最低不得少於1,500元。
而若超過15日仍未補報,稽徵機關將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,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,並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加徵20%怠報金,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,最低不得少於4,500元。